初抵阿姆斯特丹時,學長這樣告訴我,荷蘭女孩都很強悍,是堅強獨立的那一派,而不是強勢剽悍的這一區,我曾經深切得這樣期許自己,是以一個老大不小,總該趕快學著長大。

禮拜三終於從惡魔房東的手掌裡逃出來,清晨六點,天才微亮,鬧鐘還沒響,就急忙忙從睡夢中驚醒,打包最後一份行囊,依照約定將房間徹底打掃乾淨,八點,房東雙手插腰準時站在房門口,心情不好;皺著眉頭,秉著幾乎就要把地板翻過來的嚴峻姿態,徹徹底將房間搜查一遍之後,伸手跟我拿了鑰匙,在我問起押金的時候,推說要等我們兩有空好好坐下來談的時候再給我,懶得爭辯,約了晚上碰面的時間,轉身準備趕八點半的車去上課,房東站在客廳裡寸步不移,我跟P先生站在走廊想說這位先生是有沒有要出來說再見,遲疑數秒我們兩對著空氣說了道別,房東先生淡漠的從客廳大喊了掰掰,就這樣,我們自己送自己到門口,再見了奇妙的房東先生,再見了,阿姆租屋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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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先生搬來阿姆斯特丹,算算已然邁入第三週,工作依舊沒有著落,磨合持續進行,只是一點一點,我們開始重新發現,當初是怎麼著得墜入愛河。所以我們戀愛,我們在戀愛。

瑞先生也終於耐不住性子,閃著燦爛紅暈,笑著說起關於一見鍾情式的浪漫,對象是我們也才剛認識的女孩,目前還在追逐曖昧遊戲人間的美好狀態,因為身分尚未正式確定,又才跟大夥宣布與前女友分手沒多久,礙於一些需要遵守的社會觀感,瑞先生已經因此神祕兮兮了兩週以上,每天八點不到就會出現在辦公室,說是神經緊張睡不著,快樂地焦慮著,纖細敏感如梅格本人,怎麼可能錯過這些那些枝微末節的小動作,談戀愛的人總是散發一種氛圍,是種甜滋黏膩粉紅玫瑰才有的光圈,早在上次瑞先生派對就已經看出端倪,只是本人沒出聲,旁人也不好大張旗鼓的猛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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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阿姆斯特丹之前被許多人抓著警告,荷蘭人總是直接坦率不扭捏,並不是故意擺個難搞不禮貌,切忌誤會他人的良善,發生事情好好溝通別急著生氣,因為多半時候是個誤會,有道是,荷蘭人都是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所以一直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就算總是被些不太明白的幽默感弄得心力憔悴,面對沒有禮貌的荷蘭孩子,都傾向相信是文化衝擊造成的障礙,那顯然過分奇妙的房東或者可以算是個案。一直到昨天之前,我都這樣天真的以為。

星期天,我和P先生為了躲避房東先生的淡漠高壓攻擊,一早窩到全阿姆最親切的角落,市立圖書館,發憤念書爭取進度;選了四人坐的圓桌,完全毫無景觀可言的安靜角落,兩個人並肩低頭忙碌著,什麼話都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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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五上完行銷的最後一堂課,全身無力攤在辦公室椅子裡,怎麼也不想再移動,筋疲力盡。

那天只來了十一位學生,在原本應該有30位學生的時段裡,不甚明白出了什麼問題,雖然知道顯然有其它的可能因素,我卻無法避免的開始自我懷疑,人數少,加倍力氣鼓舞現場氣氛,卻著實難掩心底的失望,下課前有個學生大概看穿了什麼,特地跑來跟我說,他真心喜歡我的課,我之後若是開其他行銷相關的課,他一定會選修,我笑著謝謝他,天曉得老師們也是多麼需要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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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先生人是來啦,可也吵翻天了。遠距離突然消失,果不其然直接邁入另外一個適應磨合期,當那些本來非常朦朧美好的想像,變成每天要面對的臭腳丫,事情就不再那麼單純,忽然發現自己十分悲哀的竟然早就習慣一個人。

生活本來落入一種規律,畢竟已經在阿姆斯特丹流浪了好些時光,有那麼些慣性出沒的角落,還算規矩的時間表,總是會遇見的人,和定時要碰面的朋友,才知道自己有多龜毛,浴室的牙刷沒有斜角擺好放在左邊角落都會令我抓狂,所以從P先生抵達開始便天天吵,幾點吃飯、幾點出門、幾點該熄燈睡覺,這種必經過程就不說了,髒衣服擺哪、網路線用哪條,連吃飯發出的聲音都讓人焦慮,明明本來非常完美的形象,在一週之內瓦解殆盡,知道先生並不理想,確定自己是個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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