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隱約約覺得將來要用到的人不多,但心想每個前輩都鉅細靡遺的將過程記錄下來,讓我這個後輩得以在和各官方機構周旋時,有那麼點讓心情安定的憑證,雖不知道哪天會幫助到什麼人,就還是寫一下好了,結論是,結婚好麻煩、好傷本。
首先是在希臘我們採取的是東正教的教堂婚禮,需要準備的證件和前輩多數公證的文件不同,流程如下:
1. 選定欲結婚的教堂和神父
理論上是隨便都可以,但是還是找希臘方從小受洗的教堂比較方便,神父原則上是可以拒絕接受新人的,我們當時因為本小姐是外國人的關係,問了三間還是回到原點,最後是在P先生小時後受洗的教堂完成婚禮,(當初沒有直接找這神父,是因為這神父總是逮到機會就貪錢,後來也確實因此多付了點錢)。
此步驟需要繳交的文件包含:
a)結婚登報報紙兩份(2011新狀況:非希臘方的名字打拉丁文的英譯即可,不用譯成希臘文)、
b)稅金繳費證明 (marriage tax) (2011年/10月:18歐)、
c)受洗證明(希臘方在原教堂就不用另外準備了,神父那邊就會有,我的是請荷蘭這邊的神父幫我開的)、
d)非希臘人需出示與受洗同個神父開的單身證明(因為理論上受洗你的神父,應該是最了解你的人,可以替你背書)、
e)護照。
(其他什麼良民證、戶籍謄本、需要認證的單身證明通通都不用;我在荷蘭找的神父也是希臘人,開的文件都直接是希臘文,教堂會認彼此的文件,所以走這個路線的話,通通不用另外到法院或辦事處認證,直接帶來即可使用;唯獨神父看地區,荷蘭這區的區域大主教是在比利時,當初位在鹿特丹的希臘神父開完證明,還寄到比利時大區域主教那邊認證)。
神父同意收件之後,會為你填寫一張結婚申請書,上面他會蓋章,新人也要簽名,這邊非常重要,不管神父堅持受洗教名或英文別名是什麼,表格上一定要確實填上跟自己護照一樣的名字(我們的神父堅持只能填教名,導致後來去戶政單位登記時被為難,然後前前後後又塞給神父100歐,才解決了這件事情,貪腐阿)。
2. 帶著所有申請表格和資料至教廷中心(μητροπολη αθηνων)蓋章,表示希臘教廷同意此婚姻申請,然後得另外到繳費的窗口付費,已完成marriage license的申請。我們當初取得蓋章和繳費的地點不同,取得蓋章是在國家總部(位階比較高),地址在Iasiou 1, Athens, 11521,靠近地鐵站Megaro Mousiki,繳費則是在雅典市區分部,位在Agias Filotheis 21, Athens, 10556,介於地鐵站Sytagma和Monastiaraki中間)。
3.取得繳費證明和結婚許可之後,將文件交回儀式神父那邊,則完成結婚申請的程序;雖然來來回回跑有點麻煩,但這些事情都可以立刻拿到,這和結完婚後的認證程序相比,根本就比簡單還容易。
結完婚之後:
教堂儀式的末了會立刻簽署結婚證明,神父和證人都會現場完成他們需要簽名的部分,所以儀式結束之後,結婚證明是可以立刻帶走的,結婚之後的上班日起,即可帶著結婚證明還有護照,自區域所屬的戶政事務所(Lixiarhio)登記結婚,這部分如前面所說,因為當初神父堅持要除了本名之外,還要在表格上填寫教名,以至於結婚證明上的姓名與護照不相符,戶政事務所的辦事員堅持要神父重新謄寫一份,神父又以如此神聖的事情怎可重複來過為由百般推辭,後來在我們動之以情和外加50歐的感謝金之後,神父還是幫我們改了(貪腐阿貪腐)。
登記是現場完成,可以立刻請辦事員幫我們出示一份官方的結婚證明,做為日後返台登記使用,這也可以現場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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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酸血淚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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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部分,就是我們馬拉松巡迴登記的顛簸過程:
返台登記
1.持戶政事務所開出的結婚證明,至外交部認證,同時由外交部提供官方簡體中文翻譯文件(www1.mfa.gr/en),地址是10 Arionos st.,10554 Athens,翻譯工作天為三天,可急件但要多付費。此處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有兩個:外交部網站上雖然說會把翻譯文件和正本訂在一起,但其實並沒有,辦事員蓋章也很豪氣,我們收到的文件背面蓋滿了五六個位置不同的外交部章,其中有大半在台灣的標準被視為騎縫章,表示文件尚有另外一頁,以上兩點導致我們回台灣登記是被戶政事務所百般刁難。另外,姓名會被翻譯成英文拼音,幸好新娘的姓名在希臘文的結婚證書上,已是使用拉丁拼法,所以這部分比較沒有問題,是新娘爸媽的名字才會有問題,儘管外教部的網站和收件處都表示,姓名請附上正確拼音以保正確翻譯,拿到文件之後,爸媽的名字都仍被錯誤翻譯,很顯然當初提供的正解並沒有幫助,雖然這不會影響日後認證或登記,我們只能對於希臘辦事人員隨便的態度搖頭。
2.接著將外交部發回的正本和翻譯的譯本,一併交往公證人認證(www.ypes.gr/en)。(這部分是希臘家人代跑的,需要細節我日後再補上)。
3.將認證過的正本和譯本,連同台灣籍護照影本、代理人身分證明、申請表,一併交由駐希臘辦事處認證。
4.將希臘辦事處也認證過的文件,連同戶籍謄本、台灣籍身分證,新郎護照影本,至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外籍伴侶可現場填寫中文姓名取用書。需換發身分證,則另備大頭照一張及50元。
第四步驟看起來很簡單,卻是我們一直鬼打牆辦不好的原因:首先,因為希臘外交部僅提供簡體中文的官方譯本,事前特地打電話去辦事處詢問是否有問題,辦事處表示沒有關係,結果文件真的交出去時,窗口表示不認識這位中文譯者,堅持譯本上頭應該有翻譯人本人簽名,而且翻譯人應該要在辦事處的官方清單裡,之間,辦事處與希臘外交部也透過電話協調,詢問此翻譯官的身分,並又重跑一趟外交部取得簽名,折騰一頓之後,辦事處才在譯本背面蓋上認證章。
想不到!帶著文件回到台灣,簡體中文部分沒有問題,卻是在希臘官員豪邁的騎縫章和正本沒蓋辦事處認證章這兩件事情上,備受考驗,騎縫章的問題無解,希臘人做事就是這麼的隨意,但是辦事處無在正本沒蓋章這件事情,卻導致非常讓人憤怒的過程。台灣外交部表示因為沒蓋認證章的是正本,無法在台補驗,須將文件寄回希臘,重新取得認證,因為錯不在我們(我們哪知道哪些文件要蓋幾個章),由外交部打電話至辦事處確認,辦事處竟公然說謊,表示當初有蓋章,是我們忘記把文件帶回台灣,並同時致電給希臘的家人,表示當初認證忘記留影本備份,請補備份至辦事處,且像家人解釋文件在台會出問題,應是我們的正本和譯本文號不相符(放屁!),接著將影本掃描給台灣外交部,表示當初真的有在正本蓋章(說謊!)。因為是個死結,我們只好無奈的郵寄文件回希臘重辦,辦事處看到文件之後改口表示:不知道正本要蓋認證章。辦事處的人員推卸責任,台灣外交部窗口拒絕承擔同事失職,導致我們在台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時,被承辦的課長指著鼻字罵和刁難,非常不愉快。
荷蘭登記
因為定居荷蘭的關係,又得多完成一項在所在地登記的任務,荷蘭與希臘同屬歐盟,認證的手續和台灣稍有不同,雖然用到的人應該更少了,但都已經寫了這麼多,那就還是寫一下吧。
1.將希臘官方發的結婚證明,先取得Apostille,證明其合法性,在希臘可以打1500,詢問KEP Citizen Service Centres,或透過KEP Citizen Service Centres in Greece找離所在地最近的位置。
2.取得認證後,帶到希臘外交部翻譯成英文,說明要連同Apostille一起翻譯。
3.將正本和譯本,連同雙方護照,居留證,同時帶到荷蘭居住地的Stadsdeel辦理登記,這部分各城市規定有所不同,須查核所屬機關的規定,登記後,約需至少四到五週的查核時間,才會正式進入系統。
以上報告完畢(呼)